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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1-04 16:40   责任编辑:wangqian
报名开始:2022-01-10       报名截止:2022-01-12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文件要求以及省、市有关规定,2021年崂山区卫生健康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紧缺急需岗位工作人员4名(详见《2021年崂山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紧缺急需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以下简称《岗位汇总表》)。现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报考考生的学历、学位应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关资格证书应在2022年1月10日前取得。
二、报名工作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2年1月10日9:00-1月12日16:00
初审时间:2022年1月10日10:00-1月13日12:00
查询时间:2022年1月10日10:00-1月13日12:00
具体办法:
(一)岗位查询
招聘单位的具体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岗位汇总表》。应聘人员在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及有关政策规定,确认符合拟报考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对招聘岗位和招聘公告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资格条件以及备注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应聘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可在《岗位汇总表》上查询。
(二)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于2022年1月10日9:00-1月12日16: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按提示要求进行注册报名。
1.应聘人员登陆崂山政务网(http://www.laoshan.gov.cn),在首页“通知公告”专栏, 点击“事业单位紧缺急需岗位公开招聘网上报名”进入报名平台,点击“注册”,完成系统注册,登录后点击“报名入口”,选择所报考岗位,开始填写报名信息。请务必准确填写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以防他人盗用影响报名。
2.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报名信息一经提交,在审核前不能进行修改,审核驳回的,可在报名截止前修改报名信息并再次提交;审核通过的,不能更改报名信息。因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网上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承担相应后果。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信息,伪造、变造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三)网上初审及结果查询
应聘人员可于2022年1月10日10:00-1月13日12: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及时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进行补充。单位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三、现场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由崂山区卫生健康局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对网上报名初审通过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有关资料的方式进行。
现场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应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网上报名系统导出后打印并签字);
2.《诚信承诺书》(附件2打印并签字);
3.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4.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
5.属无业人员的需提交个人无业承诺,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6.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7.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生应聘的,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相关材料的承诺。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交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使用A4纸复印)各一份。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综合测试资格。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综合测试
按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确定进入综合测试范围人员,综合测试由崂山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采用面试考核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急应变以及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能力等方面内容。综合测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综合测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并于当天在崂山政务网公布。
综合测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将在崂山政务网(http://www.laoshan.gov.cn)上发布。
五、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先进行等额考察。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的综合测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招聘计划中出现综合测试成绩相同,不能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时,则对综合测试成绩相同人员加试综合测试。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向崂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书面考察意见。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一般应在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参照我省公务员录用体检要求,属于当场或当日复查的体检项目须当场或当日提出申请,其他项目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申请复查。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崂山区卫生健康局在崂山政务网面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崂山区卫生健康局提出聘用意见,报崂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放弃拟聘资格或者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可从同一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
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崂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事业编制人员与招聘单位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七、招聘纪律
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考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九、有关说明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考试相关信息在崂山政务网(http://www.laoshan.gov.cn)首页上方的“专题”栏目“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专栏中予以公布。
3.政策咨询电话:0532-88996262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18562803179
崂山区监督电话:0532-88997531
青岛市监督电话:0532-85912185
请在工作时间段(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30)拨打以上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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